公正仲裁勇担当 构建和谐铸辉煌—-访焦作仲裁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宋德儒
发布:dtosbpoe 时间:2015-09-09 09:46:11 浏览次数:3105
199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开始实施,至今已整整20年。在《仲裁法》实施20周年之际,记者就近年来我市仲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打算,采访了焦作仲裁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宋德儒。
宋德儒说,2002年12月1日,市政府依法组建了焦作仲裁委员会,2003年6月6日经省司法厅依法登记,同年9月9日,焦作仲裁委员会正式挂牌运营,至今已走过12载的光辉历程。焦作仲裁委员会作为焦作市唯一仲裁机构,通过仲裁的方式,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2年来,焦作仲裁委员会累计受理各类仲裁案件1050余件,受案标的额超过16亿元,案件标的额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平均结案时间在60天以内,快速结案率达91%,调解(和解)率达81%,自动履行率达86%,撤案率远低于1.5%,案件当事人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
多年来,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本满足了房地产、金融、经济贸易、事故赔偿等各类型案件审理专业化的需要。同时,仲裁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学习、培训和案例研讨等活动有序开展,仲裁员和仲裁秘书的业务素质及办案水平不断提高,案件程序的合法性、法律文书的准确性、裁决结果的公正性经受住了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检验,仲裁公信力不断提高。新改版的焦作仲裁委员会网站,及时发布法律法规和仲裁信息、公示、通知等,方便当事人下载各类文本文书。《焦作仲裁》刊物汇集了仲裁活动信息和仲裁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加强了该委员会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场主体的沟通交流,赋予焦作仲裁文化更深厚的内涵。“和谐仲裁”服务品牌正在铸造,依据《仲裁法》《仲裁规则》和《调解规则》,调解员和仲裁员在审理过程中通过耐心调解和权衡,使当事人之间保持相互尊重,在共享和谐中努力实现多元利益平衡。目前,具有儒家特色的“和谐仲裁”服务品牌已作为该委员会的形象,成为仲裁人的共识,也成为仲裁机构融入市场经济的名片和当事人选择焦作仲裁的标准。
就下一步仲裁工作的开展,宋德儒说,当前,仲裁工作就是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指导,通过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推动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首先,抓拓展。要抓好秘书处和仲裁中心、办事处建设,发挥各经济领域行业管理优势,规范合同文本,积极拓展交通运输、电商物流、金融担保、房产物业、涉外合同等新的发展领域,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其次,抓宣传。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和信息途径,抓好社会层面的宣传,提高公众对该委员会发展历程、仲裁特点、优势、公信力建设及仲裁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等方面的社会认知度。第三,抓质量。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加强仲裁公信力建设,注重仲裁员职业道德培养,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以公正、廉洁的形象赢得社会的认可。严格办案纪律与程序,建立快捷、灵活的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疑难、复杂及特别重大案件的会审和论证制度,提高案件的快速结案率和审理质量。第四,抓协调。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降低司法监督纠正率,做好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及案件执行的协调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科学的评价、反馈机制,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第五,抓作风。加强仲裁队伍作风建设,推动仲裁可持续发展。树立仲裁为民理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作风标杆,夯实仲裁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继续致力于法治焦作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争创仲裁事业新的辉煌!(摘自《焦作日报》记者 李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