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仲裁委员会关于选聘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的公告
发布:dtosbpoe 时间:2024-02-27 11:11:31 浏览次数:5391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依法公平公正审理仲裁案件,提高仲裁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相关规定,焦作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认真勤勉、注重效率,熟悉仲裁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在本行业、本专业内有一定声望和社会影响力,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知识;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运用信息化系统,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遵守仲裁法和本会章程、仲裁规则、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
(二)不同行业、专业领域拟受聘专家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仲裁工作人员申请专家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十年。
2.律师申请专家应当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民商事办案经验,律师执业十年以上。
3.曾任审判员申请专家应当曾任审判员满十年;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曾长期从事民事、经济审判或研究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的资深审判员。
4.法律研究、教学工作者申请专家应当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职称,从事民商事教学研究工作五年以上。
5.经济贸易、工程建设、信息安全、金融保险、知识产权、房地产管理、规划设计、会计审计等专业工作者申请专家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高级职称,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在本行业做出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仲裁工作的。
二、报名须知
1.申请人员应如实填写《焦作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申请表》(申请表可从本会领取或官网下载),并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例如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职务证明;主要社会兼职证明;主要学术成果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员提交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电子照片。
3.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复印件且不予退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4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或者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申请人员在期限内提交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资格资料。将纸质材料邮寄或递交至本会,电子版发送至本会邮箱。
(三)资格审查与遴选焦作仲裁案件受理中心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本会择优聘任。
(四)公示在本会官网、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聘任专家名单。
四、录用及待遇通过审查确定为本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人员的,由本会颁发聘书,并根据本会相关规定发放报酬。
五、联系方式地址: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东路11号二层
联系人:李红瑞 邱译萱
咨询电话:0391-3917591、3916002
电子邮箱:jzzcwyh@126.com
焦作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ww.jzac.org/
- < 上一篇:巡察公告
- 下一篇:增聘第三届仲裁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