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仲裁委员会保险行业合同纠纷仲裁中心成立
发布:dtosbpoe 时间:2015-10-26 09:27:48 浏览次数:4027
为推进我市保险行业仲裁工作的开展,提升保险行业利用仲裁法律制度化解合同纠纷能力,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10月23日,焦作仲裁委员会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保险业协会共同组织的“焦作仲裁委员会保险行业合同纠纷仲裁中心成立大会”在市银监局九楼会议室召开。焦作仲裁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宋德儒、市保险业协会会长刘国强、市保险业协会秘书长邓秋红、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展指导部负责人师悦敏以及我市40多家保险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焦作市保险业协会秘书长邓秋红主持。
宋德儒代表焦作仲裁委员会首先宣读了《焦作仲裁委员会关于批准成立焦作仲裁委员会保险行业合同纠纷仲裁中心的复函》,并宣布 “焦作仲裁委员会保险行业合同纠纷仲裁中心”正式成立,接着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法律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仲裁方式解决保险合同纠纷,具有当事人自愿、简单快捷、专家办案、成本低廉、一裁终局、保守秘密等诸多优势。近年来随着我市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保险合同纠纷也随之增多。推行以仲裁方式解决保险合同纠纷工作的开展是我市政府法制机构、保险业协会和焦作仲裁委员会致力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焦作的有益探索和创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号召的具体体现,符合中央社会综治委等十六部委关于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的精神,也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平安焦作、法治焦作建设的系列工作要求,对于今后更好地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他强调,仲裁中心成立后,可以借助保险协会的平台,在全市保险行业深入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帮助保险机构规范保险合同,指导其规避经营风险,为其全方位地提供服务,打造“阳光、公正、灵活、便捷、和谐、高效”的仲裁机构品牌。
会上,华安保险焦作分公司和浙商保险焦作分公司作为保险行业代表分别就如何利用仲裁优势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以身说法,发表了真挚感言。一些保险机构代表就如何利用仲裁方式处理合同纠纷的具体问题,向仲裁委专家进行了咨询和互动交流。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邓秋红在最后总结时强调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仲裁为保险机构服务的独特重要作用。她指出,在开展具体业务时,要更多地从保险机构和市场主体的需求出发,利用仲裁制度的灵活性,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把协会功能和仲裁功能密切结合起来,真正把协会和仲裁中心办成投保人和保险机构之家。她要求,各保险机构在经营中要广泛向人民群众宣传保险法和仲裁法,在全市保险行业中广泛形成“保险+仲裁”的共识,引导保险客户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优先选择焦作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条款。希望全市各大保险机构积极与焦作仲裁委员会加强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仲裁法律资源为焦作保险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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