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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仲动态】民建仲裁调解中心、焦作市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仲裁联络中心学习贯彻第三届二次、三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精神

发布:dtosbpoe 时间:2024-10-11 21:22:37 浏览次数:112
 
 

近日,焦作仲裁委员会民建仲裁调解中心、焦作市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仲裁联络中心联合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焦作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二次、三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精神。焦作仲裁委员会民建仲裁调解中心主任焦崇奎、焦作市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仲裁联络中心副主任苑一峰、焦作仲裁案件受理中心仲裁科负责人等出席了会议,焦作市山阳区工商联特邀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在焦作市公共法律服务“枫桥式”示范岗召开,由焦作市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仲裁联络中心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焦作仲裁委员会民建仲裁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吴艳丽主持。


 
 

首先,焦崇奎带领与会人员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作出了总动员、总部署,是指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时代意义。
会上,焦作仲裁案件受理中心仲裁科负责人传达了焦作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二次、三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精神。会议指出,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决定》中对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仲裁等重点工作,深化仲裁制度管理体制,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和涉外法治建设,助力焦作仲裁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二是要确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焦作仲裁落实落地见成效,要发挥好焦作仲裁委各派出机构、专业平台的作用,把仲裁作为快捷解决纠纷的优选方式,打造一个更加有利于扩大开放、吸引投资的公平优质的营商新环境;探索建立区域协作仲裁服务机制,推动仲裁区域化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仲裁事业发展新格局三是要结合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工作实际,深化拓展仲裁业务领域,大力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派出机构内部治理以更加完善的仲裁工作制度机制逐项抓好落实,提升焦作仲裁公信力。
会议强调,焦作仲裁委员会民建仲裁调解中心、焦作市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仲裁联络中心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刻领悟焦作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二次、三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精神实质,要认清当前焦作仲裁工作发展新形势,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好焦作仲裁委员会民建仲裁调解中心联系民建和会员企业、焦作市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仲裁联络中心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仲裁在防范化解商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主动担当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供稿:民建仲裁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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