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材料有瑕疵?仲裁“容缺受理”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发布:dtosbpoe 时间:2024-09-18 10:17:43 浏览次数:1479
“第一个没想到”,缺少材料也能受理
8月,焦作某设备租赁公司代理人贾律师携带材料到窗口立案。面露难色的称“财务人员不在家,拿不到合同原件,仅有手机里存储的照片,能立案吗?”立案工作人员核对后热情的回复“您提供的材料虽然没有合同原件,但是从您提供的照片中可以证明焦作仲裁具有管辖权,符合立案容缺受理条件,我们可以先行受理,您只需及时补齐就可以了”。贾律师没想到这么顺利“通关”,如释重负,感叹来一趟就能办成事,真好!
该案受理后,申请人表达了想调解意向,经过内部研判一致认为该案标的额较小,可以先行调解,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便第一时间了解案情,联系到被申请人张某。得知张某对该案事实并无争议,但由于资金紧张,仅愿意支付2000元。工作人员便多次反复地通过电话云端调解,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与双方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就所欠款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该案申请人在立案当天便收到受理通知书,要求五日内缴费,而立案工作人员又恰巧在五日内帮助双方解决了纠纷,申请人由衷感慨到“焦作仲裁委员会不仅通过调解帮助我们解决了实际困难,还为我们节省了仲裁费,以后我们企业的合同还约定到焦作仲裁委解决!”
仲裁委“容缺”受理机制实施以来,极大地方便了企业、自然人、律师等参与仲裁,使仲裁参与者对仲裁机构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同时有效提高了立案工作效率,为民商事纠纷调解赢得了时间,进一步提升了解纷效率,以“小切口”确保纠纷及时受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焦作仲裁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仲裁服务效能,最大力度保障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添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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