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首家仲裁办事处落户修武
发布:dtosbpoe 时间:2008-08-22 11:08:52 浏览次数:3645
2006年1月18日,我市首家仲裁办事处即焦作仲裁委员会修武仲裁办事处在修武县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该办事处的成立为我市各县市区、各行业建立仲裁办事处和联络机构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今后,群众办理民商事仲裁事项将更加方便、快捷。
据了解,该办事处是焦作仲裁委下设的一个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宣传仲裁法和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焦作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宋德儒告诉记者,仲裁作为法院诉讼之外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具有方便、高效、费用低等显著特点,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青睐,在调整市场经济法律关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由于我市仲裁工作起步较晚,相当一部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对这一新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方式不甚了解,再加上仲裁机构设立在焦作市区,群众申请仲裁十分不便,导致大量的民商事纠纷涌入法院,加大了法院的工作压力,浪费了法律资源。鉴于此,市法制办、焦作仲裁委员会决定从今年开始,陆续在各县市区和有关行业、企业设立仲裁办事处、仲裁中心和仲裁联络处,使仲裁机构的工作领域向基层延伸,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申请仲裁,妥善解决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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