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聘董绪公等30人为
第三届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决定
为加强焦作仲裁委员会队伍建设,提升仲裁案件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焦作仲裁委员会章程》等规定,经过前期发布公告、个人申报、资格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并报请第三届焦作仲裁委员会三届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增聘董绪公等30人为第三届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至本届仲裁委员会届满之日止。特此公告
焦作仲裁委员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