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三个规定”,坚守司法初心
发布:dtosbpoe 时间:2024-07-04 17:42:55 浏览次数:1478
规范司法行为
落实铁规禁令
今天带大家重温
“三个规定”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简称“三个规定”。牢记“三个规定”
严守纪律红线
关键时刻,要学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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